昨天,因為回到家的時候,還算ok,而且又已經偷懶了二天,所以,就和Simon一起運動去~
要去之前,Simon問我,今天的目標是多少?
想想,前二次都是跑17分多,那今天只要跑進17分內,就ok啦~
昨天剛開始跑的時候,覺得狀況還不錯~所以就把『速度』由前二次的10,升級為11。
結果,跑了二公里多,腳步就抬不太起來了,不用說『累死人了~』甚至還一度泛起了想就這樣停下來的念頭。當時,幸好想起了之前Simon曾和我說過:『如果就這樣停下來,之後也就跑不到自己的目標了。』所以,還是咬著牙,跑.跑.跑...
最後,在邊跑邊看時間之下,覺得應該有機會跑進17分內,所以手指頭又不知死活的去把速度調為12。(腳之聲:想酸死我啊~)
哈.哈.哈...
ya.ya.ya...
不只跑進了17分內,還是更好的成績:16分18秒
在我微弱的記憶中,這是我跑過最好的一次啊~
果然,Simon在得知我跑的時間,馬上就說我前二次真的是太混~(氣死人的回答啊~)
p.s 1.跑完,不止腰覺得酸,腳果真也酸的要命,連站著不動都覺得酸,更別說是下樓梯的時候了~
p.s 2.Simon為了鼓勵我,以Haagen-Dazs的冰淇淋為獎品,而且是店內用的那種哦~說我只要跑進15分,就要帶我去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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